“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范围逐步兴起,成为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流行术语。
“治理”的定义有很多,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的表述:“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而凡此种种均由人民和机构或者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而授予其权力。”治理具有下列四个特征:(1)治理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活动或一套规则条例;(2)治理的建立以调和为基础,而非支配;(3)治理涉及的领域包括公、私部门;(4)治理有赖于持续的、非正式的相互作用,而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
而追求善治是各国政府的共同目标,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从执政合法性出发还是从治理的目标出发,各国政府都希望有更好的治理,政府只有不断地进行自身的改革和创新才能实现善治。因而,各国政府普遍重视的公共部门创新,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
第一节 社会治理的雏形
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社会性。在猿人向人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氏族制和氏族社会。氏族社会初期,形成了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母系氏族社会,而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逐渐过渡到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父系氏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