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嗣同的哲学体系里的自然观不仅包括事物发展变化的思想,而且还包含了比较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谭嗣同看到事物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指出:“天,阳也,未尝无阴;地,阴也,未尝无阳,阴阳一气也,天地可离而二乎”[85];“阴足以益阳,阳足以益阴,而偏则相妨也……有利必有害,有损必有益,相纠相寻,至于无尽”[86];“故星有古有今无,古无今有者,无,其毁也,有,其成焉,有成有毁,地与万物共之。”[87]可见,谭嗣同已觉察到“阴”与“阳”、“利”与“害”、“损”与“益”、“有”与“无”、“成”与“毁”都是相对存在的不可分割的对立统一体。
谭嗣同认为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他说:“变化错综,盖天地间,皆易也”[88],以人类的体貌颜色而言,每天都在变化,故人无一日相同,可以这样说,“日日生者,实日日死也。天曰生生,性曰存存,继继承承,运以不停”[89]。因此,谭嗣同所谓的今日即无今日之命题,也是指事物的生灭不息,所谓的“昨日之天地,物我据之以为生,今日则皆灭;今日之天地,物我据之以为生,明日则又灭。”[90]可见,客观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在迅速发生变化,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且这种变化是由事物本身的持续运动体现出来,是物质生灭不息的一种有规律的运动,任何人若要违背这个规律,将“势终处于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