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年,弗朗西斯一世与教皇利奥十世签订《博洛尼亚协定》,取得任命法国高级神职人员的权力,但任命须经教皇批准,法国则部分恢复缴纳给罗马的上任年贡。法王往往推举亲信担任教会要职,或者把教职空起来占有其收益,实际上控制了法国的教会和教产,使之变成专制王权的支柱。[4]由于法国的天主教会基本掌握在国王手里,所以法国没有进行广泛、深入的宗教改革。
1512年,法国的人文主义者雅克·勒费弗尔·戴塔普尔提出接近后来路德的唯信称义思想。他认为称义完全是上帝白白的恩赐,与善功没有关系。1516年,他与法莱尔等一批具有新思想的人前往莫城,与他的朋友、莫城主教威廉·布利松涅会合,人称“莫城小组”。莫城小组在弗朗西斯一世之妹昂古莱姆的玛格利特支持下积极活动,他们宣讲福音、撤去圣像,用法语做礼拜,影响很大。戴塔普尔并不否认教皇和教会的作用,他本人始终是天主教徒,但他的弟子中有不少人成为新教徒并为宗教改革运动做出了贡献。
1519年,即马丁·路德贴出《九十五条论纲》、点燃宗教改革运动烈火后不久,巴黎街头公开出卖他的著作。弗朗西斯一世赞成路德政权高于教权的思想,同时也出于外交考虑,公开支持德国的新教诸侯,对法国的新教徒暂时采取容忍态度。1534年10月,宣传宗教改革的传单贴满巴黎和奥尔良的大街小巷,甚至贴在王宫的大门上,史称“传单事件”。以勇敢著称的“骑士国王”弗朗西斯一世被群众运动吓破了胆,转而迫害新教徒,以维护封建统治。于是,300多新教徒被捕,几十人被烧死。这时,加尔文受到迫害,难以立足,改名换姓逃往巴塞尔,继续从事宗教改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