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1-2 师范院校为主的体系
上表中的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属于过渡型的院校,它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时间内还会存在,但最终会通过升格、合并、转制、取消等方式而被调整。
表6.1-3 综合大学参与的体系
(二)解决未来新出现的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构
从总体上说,我国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还停留在构成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上,因为我国至少在短期内无法达到所有的教师教育机构都达到学历均衡的水平,正如在本研究报告中所指出的,发达国家已经具有高质量的均衡的公平的教师教育体系,即使是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也都由综合大学、教育大学来培养,也就是达到了高等教育水平,甚至本科以上的学历水平,从学历层次上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通过比较我们还可以看到,发达国家政府的教师教育政策已经聚焦在教师培养的专业质量上,而不是机构的调整上。从条件上说,开展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教师教育体系的均衡的高质量性,也就是都达到大学培养水平,以及针对专业的质量评估,或者机构和专业相结合的评估。为此,我们在讨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时候,必须具有前瞻性(见表6.2-1),我国未来教师教育体系应该是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一个包含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和教育大学的教师教育体系——师范院校主要是师范学院以上层次,综合大学主要是省级管理的综合院校,尤其是省级和省部共建的院校,并在大学水平上建立二级专业学院,即教育学院(部、系),教育大学主要是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升格而成的教师培训机构——才可能使高质量、公平、开放、灵活、专业和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真正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