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搜集信息
对己方的了解,除项目谈判的意图、确立谈判目标以外,还必须收集整理能论证目标的足够信息,信息材料是论证主题和进行谈判的依据。信息是谈判进攻时源源不断的弹药,防御时可变成坚不可摧的工事。律师应了解己方的信息包括本企业产品的社会需求,即用户和广大消费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量的多少,产品的成本、品质、利润率及同行业竞争状况,本企业的生产能力、规模、资金实力等,凡是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谈判的资料都应收集,只有对上述问题心中有数,在谈判中才能顶住压力,据理力争,满足对方的需求,实现自己的目标。
1.对己方的情况要心中有数
若情况不明,盲目谈判,即使协议达成,也难免因履行困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例如广东省某服装生产厂家与港商拟就服装购销签订合同,该厂家委托王律师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签约。由于王律师对该厂的生产能力不了解,结果同意在合同中港方规定了每天交货一车,计5万件,若及时供货,港方于提货结束后加付货款的1%作为额外价格,如不能及时交货则减价1%。由于该厂正常生产能力只有每天4万件,为按时交货,工人长时间加班,工资总额及其他成本上涨,导致此笔贸易严重亏损。显然这里王律师未能充分掌握委托单位有关情况便谈判签约,以致无法规定适当的条款,导致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