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说,即使太子弘确请嫁二公主,武则天也不可能因此“鸩杀之”。义阳、宣城二公主是萧淑妃之女,而萧妃曾经是武则天的情敌。因此,武则天虐待他们是有可能的。但萧淑妃死后十五六年,时移事异,武则天对她们的态度必然会有所好转,至少在高宗在世时,她表面上会这样做。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后来她曾上表高宗,请“义阳、宣城二公主各增夫秩”。在这种情况下,太子弘请嫁二公主,武则天怎么会勃然大怒?再说请嫁公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和武则天并没有很大的利害冲突,武则天怎么会因此怀恨在心,并且在三年以后,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由此来看,“鸩杀”说实在是一种不尽情理的杜撰。
再从太子弘生前死后的情况看,武则天亦不可能“鸩杀”太子。
如前所述,太子弘是武则天的长子。永徽三年(652)七八月间生于感业寺,四年封为代王,显庆元年正月六日立为皇太子。在册封为皇太子时,唐高宗曾寄予很大的希望: “惟尔代王宏,猗兰毓祉,乔桂凝华,岐嶷表于天姿,符瑞彰于神授。”“朕虔奉灵图,肃膺丕业,仰惟七庙之重,思隆万叶之庆,畴咨列辟,钦若前修,是用命尔为皇太子。”要他“绝骄奢之心,纳忠良之训”, “无怠无荒,固保我宗基。”当时太子弘是武则天手中的一张王牌,她对太子的态度与高宗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