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现在来讨论谁对谁错已经迟了,但我还是想把那个细节告诉你,不是为自己辩护,我也不需要辩护了。当时,他们四个人从我这里拿了五十块班费,去文具店买点办黑板报需要的东西,回来告诉我,说五十块刚好花完,后来我无意中在袋子里发现了一张货物明细,一算,居然是两个价格,原价多少,打折后多少,我去问他们,今天到底花了多少钱,小家伙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不吱声,曹闻一却很坦然:五十啊,刚好用完,一分都不剩。我把那张明细拿出来给他看,让他把找回的六块钱给我。曹闻一马上不高兴了:凭什么?那六块钱是我自己讨价还价挣来的,如果我不还价,老板就会照实收,五十元可能还不够呢。我告诉他,这五十元是班级的钱,不是他个人的钱,他没权利这么做,就算讨价还价成功,赚来的六块钱也是为班级赚的,不能归个人所有。我问他那六块钱在哪里,他说他们四个人拿去买烤肠吃了。作为他的老师,我觉得这样做不妥,我觉得我有义务指出来,一个老师不能光是教书,还要育人。我说你这就相当于吃回扣你懂吗?现在吃六块钱,长大会不会吃是六千、六万甚至六个亿?我问他知不知道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大老虎”,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那些危害国家的“大老虎”也不是一天形成的,很有可能就是从你这种小老虎慢慢变来的。我的话可能稍稍重了一点,但我必须得这样说,必须把孩子身上的毛病掐死在萌芽状态。他不服,而且很生气,觉得我侮辱了他,我也很生气,我想我必须借这个机会告诉他,公款就是公款,一分钱也是公款,就算你凭自己的能力节约了,那节约下来的部分,也改变不了公款的性质,不能说是你节约下来的,这钱就可以装入你自己的腰包。另外我也觉得奇怪,按说像他这么大的孩子,买东西是想不起来讨价还价的,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还价是怎么回事,我问他,是谁教你还价的?是你爸爸还是你妈妈?他越来越气,一会儿觉得我给他把帽子戴大了,一会儿又觉得不该提到爸爸妈妈。我说,那好,我们干脆打电话把你爸爸叫来,我们让他来评判一下你到底有没有做错。他不同意,说男子汉敢做敢当,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承担,跟爸爸不相干,不要怪爸爸,死活不肯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我说你不告诉我也能查到,我电脑里有你们的信息表。我站起来,起身去办公室,其实我不是要去查信息表,你知道我手机里有你的电话,我只是觉得跟他谈得差不多了,想让他放松一下。但他误会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真的是去电脑上查你的电话号码去了,同学们后来告诉我,他就是在我起身离开教室的时候,从教室后面往外跑的。你可能不相信,我也非常痛苦,这事会成为我一辈子的创伤,我也挖心剖肺地反省过自己,如果非说我有错,我的错误可能在于,我不该如此直白地指出学生的错处,我应该婉转一点,但不管怎样,就算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还是要说,只要我发现孩子有错误,就应该及时指出来,不能让它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我还有一个错误,就是不该把这事告诉家长,我不该有这个念头,我应该等到事后再跟你说,而不是在那么激烈的时候提出来。这就是我作为一个老师要对家长说的,事已至此,我也付出了代价,但这并不代表我从此就轻松了,我这辈子可能都轻松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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