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每次只要对他不好一点点,他总有办法,让她不得不去找他。
秦瑜懊恼,拍了拍自己脑袋,她这简直就是摆起石头在砸自己脚。
只能去哄哄顾瑾,可去哄哄顾瑾,也不知道顾瑾会不会听她哄。
硬着头皮走进堂屋,刚一转弯,就看到顾瑾穿着一套白色的、他自己都很嫌弃的褂子,手臂张弛有力的在写毛笔字。
自从搬到老屋以后,顾瑾就很喜欢穿这种褂子,时不时她就看到他穿着。
这些时间一直都很忙,她差点忘记顾瑾骨子里的文艺。
他喜欢写字,不管是硬笔字,还是毛笔字,都写得很不错。
每次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么发火,要么他也会写毛笔字静心。
重生生活到现在,她这是第一次见他写毛笔字,可见,刚才那一碗宽面,确实气到他了。
可又好像不是,他嘴角好似浮着浅浅笑容,看起来心情还不错。
顾瑾专注又认真写下字最后一横的时候,感觉身侧有一束视线朝着他看了过来,心莫名一慌,顾瑾将刚写好字迅速揉成一团,转身,眸底藏着慌乱的看着秦瑜,问道,“想看爷,大方的看。偷偷站一边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