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自我调节系统和计划
个体的行为是有目的性的。个体如何调节其行为以实现目标?自我调节系统和计划(self-regulatory systems and plans)是指个体的行为取决于其自身内在的奖惩标准,以及自己设定的目标和计划,这些也形成其行为的动机与方向。
米歇尔认为,这五个变量构成人格的五个元素,它们是个人过去学习的结果,并指引着未来的学习,因此,它们是个人生活的结果,也规定了未来生活的风格。一个人的行为就是由上述这些变量和情境的交互作用所决定的。利用这五个认知变量,米歇尔不需要传统的特质概念,也能够解释人类稳定的行为模式。
2.人格的认知—情感系统理论
米歇尔等(Mischel & Shoda,1995)提出了“人格的认知—情感系统理论”(A cognitive-affective system theory of personality),对情境、特质、行为动力以及人格结构的稳定性重新进行了讨论。该理论认为,个体在不同情境下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正是内部稳定而有机的人格结构的反映。人格结构主要由一些中介单元(mediating units)组成,认知—情感单元包括人们心理、社会和生理众多方面,因为这些方面的存在,使得人们与情境的交互作用呈现一定的稳定性。这些中介单元以个人变量为基础,随着其研究的进展,这一理论证实的单元包括:①编码(encoding):把自我、他人、事件和情境信息以其特定的策略加以归类;②期望和信念(expectations and beliefs):关于外部世界、特定情境下的行为结果、自我效能的内部表征;③情感(affections):情绪、情感和情感反应(包括生理反应);④目标和价值观(goals and values):期望的结果和情绪状态,厌恶的结果和情绪状态,以及目标、价值观和人生规划;⑤能力和自我调节规划(competencies and self-regulating plans):能力中重要一项是智力,另外,人们用自我调节策略通过自我规划的目标和自我预期的结果来控制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