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啦,我当初不该去华天宾馆。我不了解小余他们,真以为他们只是去看看妓女,不知道他们是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我看见他们从宾馆大门里怆惶逃出,在一片“抓骗子”“抓骗子”的喊声中跑得比老鼠还快。其实,当时我应该继续挑选我的歌带,继续喝我的可口可乐,不该跟着他们乱窜。我没诈钱,跑什么跑?有必要跟着他们跑吗?那一刻我肯定吃错了药,无异于做贼心虚,自跳火坑,送目标上门,刚好被真正的警察抓了正着。要命的是,我皮包里有一支走私手枪,虽然只是玩物,虽然在我手里从没真正用过,但成了这个案件最重要的物证。我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有两个同案犯逃脱了。在把他们抓获归案之前,在他们能够证明手枪的来龙去脉之前,我浑身长满嘴也没有用。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时刻祈祷他们早一点落网归案,虽然这种祈祷很不义气,很卑鄙小人,但此时此刻我别无选择。我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可能回去关闭我的电饭锅了,只能听任桶里那只小乌龟活活饿死了,也没有机会把门钥匙柜钥匙箱钥匙交给未婚妻了。我捶自己的脑袋,掐自己的皮肉,但无论怎么掐也没法把时间掐回案发之前,没法把幸福的时光掐回去,让地球倒转一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