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并劣于后者,原因在于他拥有的事物和附属于他的事物,这些事物本质上依赖政治社会,由此,作为其后果,人可以作为工具受到召唤而服务于这个社会暂时的利益。据此,一名数学家掌握了数学,那是因为只有社会生活才可能产生教育机构,这种来自他人的进步性的训练证明了个人的贫乏状态,因此社会完全有理由期待这位数学家通过教数学来服务于社会群体。
另一方面,人由于他拥有的事物和附属于他的事物而超越政治社会,这些事物是从人格的秩序中派生出来的,就好像人与绝对者的关系一样,这些事物本质上依赖于高于政治社会的东西,并且只适用于作为人的个人超越时间而实现自身。这样一来,数学的真理并不依赖于社会共同体,而是与属于这种人的绝对利益的秩序有关。社会绝不拥有这样的权力,要求一名数学家把他人喜欢的数学体系当作真正的体系来拥有,并要求他教那些被社会集团的法律判定为比较合适的数学(比如说,因为它们是雅利安人的数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