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学者认为课程论与教学论息息相关,课程论与教学论的概念有重复之处,这样的课程论与教学论之间的界限是不明确的。这就使课程论研究陷入一个误区:既然课程论与教学论有共同研究的内容,那么课程论可以脱胎于教学论,即产生了“大教学论”的观点。持这类观点的有彭永渭,他认为课程论是关于课程或教学内容的理论。课程是把教学内容按照一定的程序组织起来的一个系统,是列在教学计划中的各门学科和它们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其开设顺序等的总称。②董远骞等人也认为课程论是关于教学内容的理论。他们认为课程的设置和安排、各门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编写都要有一定的理论作为依据,这就是课程论。在教育史上,曾经产生过的形形色色的有关教学内容的理论、原则、指导思想等,都属于课程论的范畴。③
二、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性质
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性质关系到其研究的目的和范围,这也是课程与教学论必须回答的问题。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性质在这一时期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人们讨论较多的是教学论的学科性质,而课程论的学科性质则极少涉及。这样一来,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性质只能从教学论和课程论的研究中探究,但是这两门学科的性质同其概念一样,也是历来就有分歧的。虽然存在着争议,但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末,已经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