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定了主意,投到一般演员们寄宿的剧场旅馆去当侍女。他字也没识多少,写也不大会写,一本书也没看过,也没有一本书可看。但他愿意学习,发愤用功,在客人房中偷了书,拿来在月夜或是黎明的时候读,免得耗费灯烛。因为演员们生活毫无规律,他这种偷窃的行为很久没有被发觉:至多是失主发一阵脾气了事。并且他把书看过了也还给他们;——可不是完璧:因为他把喜欢的几页撕了下来。书拿回去总是塞在床底下或是家具底下,让失主发现的时候以为从来没出过房间。他常常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演员们念台词。随后他自个儿在走廊里轻轻的学着他们的声调,做着手势。人家撞见了,便拿他取笑一阵,羞辱一阵。他只得气愤愤地不作声。——这种方式的教育可以长久继续下去,要不是他有一次偷了一个演员的脚本的话。失主大发雷霆,因为除了他,谁也没进过他的卧室,就咬定是他偷的。他拼命抵赖:演员说要教人搜查,他便吓坏了,立刻扑在地下招认了,同时也招认了别的窃案和撕掉的书页。他大骂了一顿,但他的心地不像外表那样凶。他追究他为什么要干这些事,一听到他说要做一个女戏子,不由得哈哈大笑,随后又仔细问他:他把记得烂熟的脚本背了好几页,他非常奇怪,问道:“喂,你说,要不要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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